山东教育厅出台新措施 增强大学生就业能力

 
【齐鲁晚报】 2009.04.04 
         30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大学生就业能力的意见》,新措施从深化教学改革入手,以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其中包括高校中连续3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要暂停招生或予以撤销,鼓励在校生通过延长1至2年学习时间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具备条件的高校可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等。

  必修课比例将降低

  意见要求,各高校要降低必修课比例、加大选修课比例、减少课堂讲授时数,通过实施学分制,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要积极创造条件,增加课程资源,开设更多适应社会需求、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的高质量课程。积极探索促进校际间教学合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建立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科研合作、教学及实验设施共享等机制,促进校际间的深度合作,使更多的大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高职在校生顶岗实习至少半年

  高校将鼓励支持在校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科技创新、技能大赛等各项活动,突出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高职院校要加强实习实训管理,积极开展生产性实训,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实习内容应与所学专业密切结合,确保顶岗实习的教学效果和岗位技能训练水平。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不为本专科生授课,高校教师不得聘教授

  高校将把为本专科生授课作为教授、副教授的基本要求。不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者不得被聘为教授、副教授职务。被聘为教授、副教授后,如连续两年不为本专科生授课,不得再聘任其为教授、副教授职务。高职院校将加强“双师结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要达到70%以上,切实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